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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丈野狐

摘自:佛学大词典

禅宗公案名。乃唐代百丈怀海禅师与野狐之机缘对话。由此公案点出因果历然之理。又作不落不昧、五百生野狐、百丈不昧因果、百丈野狐堕脱。从容录第八则(大四八·二三一下):‘百丈上堂,常有一老人听法,随众散去。一日,不去,丈乃问:“立者何人?”老人云:“某甲于过去迦叶佛时,曾住此山。有学人问:大修行底人还落因果也无?对他道:不落因果。堕野狐身五百生。今请和尚代一转语。”丈云:“不昧因果。”老人于言下大悟。’ 更多:https://www.bmcx.com/
 此公案中,老人于过去世因说‘不落因果’而拨无因果,即否定因果之理;而由否定因果之故,遂堕于恶趣之中。‘不昧因果’则与不落因果相反而肯定因果;以肯定因果之故,乃能脱离恶趣。盖自佛教之基本教说而言,深信因果为正传之佛法,乃一种大自然之法则。故吾人不可妄加分别臆度或否定,如能深信此种理法而依之修行,则为成佛之道。故于此则公案中,老人因百丈代为转语‘不昧因果’而消泯过去独断之迷梦,于言下大悟,得脱野狐身。古来禅家多以拨无因果却自以为悟达因果者,称为‘野狐禅’,盖由此典故而来。[联灯会要卷四、五灯会元卷三、禅宗无门关第二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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