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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事

摘自:佛学大词典

凡发扬佛德之事,称为佛事。又作立地。据维摩经卷下载,佛陀将一切事均视为佛事,以此表示佛之德性。于禅宗,用以指举扬佛法之行事,如开眼、安座(安置佛像于堂内)、拈香、上堂、入室、普说、垂示等,均为佛事。后世泛称于佛前举行之仪式为佛事,又称法事、法会,或指超度亡灵之诵经。 更多:https://www.bmcx.com/
 此外,在葬仪中担任导师之人,称为佛事师。于禅林中之三佛事(奠茶、奠汤、秉炬)、五佛事(起龛、锁龛、奠茶、奠汤、秉炬)、九佛事(入龛、移龛、锁龛、挂真、对真小参、起龛、奠茶、奠汤、秉炬)等,分别由三人之佛事师、五人之佛事师、九人之佛事师负责。又在葬仪、法会中所得之金钱,称为佛事钱。敕修百丈清规卷七板帐式之夹注(大四八·一一五○上):‘仍量唱衣钱多寡,则排日、俵嚫、讽经、看经、添奠茶汤、转龛骨等佛事。’又导入佛法之方便,称为佛事门或庄严门。[禅苑清规卷四殿主钟头、行持轨范卷三丧仪法、临济录示众](参阅‘法会’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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