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大辞典
接口调用 意见/报错
登录 / 注册
佛学大辞典

佛学大辞典

关键字:


开眼界

摘自:俗语佛源 -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眼界”即“眼根”,为六根之一,大致相当今天所说的视觉器官,包括眼球和视神经等。因为六根属于“十八界”中的一类,所以“眼根”亦名“眼界”。能够维持自相,不与他相混淆,称为“界”。眼界与色界相对,产生眼识界(视觉)。如《心经》:“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楞严经》中有“开眼见明,名为见外”之句,“开眼”,犹睁眼。为佛菩萨像画眼点睛,也称为“开眼”或“开光”(光、光明,指眼)。如《禅林象器笺·垂说门》谓:“凡新造佛祖神天像者,诸宗师家立地数语,作笔点势,直点开他金刚正眼,此为开眼佛事,又名开光明。”眼不但是人身的传神处,而且还是智慧的象征。如佛教中有慧眼、法眼、佛眼等说。在禅宗那里,“开眼”常用作开悟、觉悟的代称。如《五灯会元》卷二十:“汝解心已极,但欠著力开眼耳。”看到了以前未见到过的东西,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俗语谓之“开眼界”。如《中国现在记》第十一回:“想起金山是最有名的地方,一向没有去过,今日天气晴明,正可前去开开眼界”。又如《新华文摘》1991年第5期:“昆仑山口某油库壮观、新奇的一幕使我大开眼界。”(李明权) 更多:https://www.bmcx.com/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诚华便民查询

1、长按上方二维码,保存至手机相册;
2、进微信扫一扫,从相册中选择识别二维码。
联系我们
接口调用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4-2024 便民查询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2020022420号-1 闽B2-20210351
闽公网安备 350111023506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