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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见律毗娑沙

摘自:佛学大词典

巴利名Samantapa^sa^dika^ 。凡十八卷。南齐僧伽跋陀罗译。又称善见论、毗婆沙律。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四册。本书为小乘律部五论之一,注释锡兰上座部所传之律藏。卷一至卷四叙述第一、二、三次经典之结集,及律藏之传持与阿育王之子摩哂陀至锡兰布教之事。卷四以下主要注释四分律,分比丘戒、比丘尼戒、骞陀伽、大德舍利弗问优波离律污出品等四篇。
 本书与南传巴利本一切善见律(Samantapa^sa^dika^,即巴利律藏之注释书,系西元五世纪初,佛音论师于锡兰撰述而成)比照之下,不一致之处颇多,故不宜直接以巴利本一切善见律视为本书之原本,但可确定本书系基于巴利本一切善见律而来,概为巴利本之抄译本。又由本书所记之波逸提法有九十条,在众学法中又附记有关佛塔之条文,显见系受四分律之影响而增加者。或谓本书即为注释四分律者。但因本书注释之语句常与四分律不相吻合,故学者间亦有持反对意见者。 更多:https://www.bmcx.com/
 据历代三宝纪卷十一载,三藏法师(或系指佛音)曾携律藏至广州,付予弟子僧伽跋陀罗,永明六年(488),僧伽跋陀罗与沙门僧猗共译于竹林寺。是即本书传译之始末。该书并谓僧伽跋陀罗以香花供养律藏,而点下一点(表一年),共得九七五点,即所谓‘众圣点记’之说。此外,巴利本一切善见律于日本大正十三年(1924)以后,由高楠顺次郎、长井真琴合力校订出版。其注疏有巴利本之Sa^ratthadi^pani-t!i^ka^。[出三藏记集卷二、卷十一、法经录卷五、开元释教录卷六、大藏圣教法宝标目卷八、至元法宝勘同总录卷八、律宗纲要卷下、根本佛典の研究(长井真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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