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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句

摘自:唯识名词白话辞典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 于凌波居士著
唯识宗认为,世间一切法,皆由阿赖耶识之所变现,可概分为共中共、共中不共、不共中不共、不共中共四种,称为四变。成唯识论卷二载,阿赖耶识以自种子为因缘,变现根、尘、器世间等相,依共业、不共业之所感,可大别为共相、不共相二种。共相,谓由多人共业所感,如山河大地等,虽是人人所变不一,然同在一处而不相障碍;如众多之灯明,共在一室而不相障碍,一一各别而处所无异。不共相,谓由自己所变现而仅为一己所用者,如吾人眼、耳、鼻、舌等五根。共与不共二相又可各分为二:一、共中共,如山河、大地等,一切有情皆可共同受用。二、共中不共,如自己之田宅、器物等,不与人共用者;又若非同一趣之有情,则受用亦不同,如同样之水,人见是水,而饿鬼见之则为猛火、脓血等物。三、不共中不共,如五根之胜义根(神经,如眼神经),仅由自识变现而自身受用,不与他人共用;又于诸根诸识之间不相混杂,如眼识仅依眼根,乃至身识仅依身根,历历分明,毫不混同,故为不共。四、不共中共,如五根之扶尘根(器官,如眼球),自己扶尘根能见之境,他人亦得缘他根而见之,以受用相同而称为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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