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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我论师有三种正所作事

摘自:法相辞典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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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九十二卷十页云:复次无我论师,略有三种正所作事。何等为三?谓于苦集谛所摄行自相、共相,应正显了,安立无我。当知此中,显各各别众多性故;显了自相。开示生灭相似性故;显了共相。是名第一正所作事。复于无我唯有因行,如其所有杂染清净,如实显了。当知此中,于三种受、缘生三种烦恼随眠,未能永断。于其见道我见随眠,未能除遣。于其修道我慢随眠,未能除遣。于见慢品能起无明,亦未永断。未能生起彼对治明。是故不能作苦边际。如是名为显示杂染。与此相违,当知卽是显示清净。是名第二正所作事。复于诸行断增益我萨迦耶见,依能取实无我正见,如清净相,应实显了。此无我见,在异生位,能正摄受圣谛现观。又能证得诸圣慧眼。在有学位,能得上位尽无生智。在无学位,能令一切学与无学见修所断所有烦恼,无余永断。是故当知此无我见,能令清净,故应显了。是名第三正所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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