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大辞典
瑜伽师地论
摘自:佛学大词典
梵名Yogaca^rabhu^mi 。弥勒讲述,无著记。略称瑜伽论。收于大正藏第三十册。系瑜伽行学派之基本论书,亦为法相宗最重要之典籍,更为我国佛教史上之重要论书。内容记录作者闻弥勒自兜率天降至中天竺阿踰陀国之讲堂说法之经过,其中详述瑜伽行(梵yogaca^ra )观法,主张客观对象乃人类根本心识之阿赖耶识(梵a^layavijn~a^na )所假现之现象,须远离有与无、存在与非存在等对立之观念,始能悟入中道,为研究小乘与大乘佛教思想之一大宝库。由于本论广释瑜伽师所依所行之十七地,故又称十七地论。又十七地之中,尤以‘菩萨地’为重要。
本书之汉译本有数种,以玄奘所译之瑜伽论一百卷为最着。全书分为五分:(一)本地分,广说瑜伽禅观境界十七地之义,为百卷中之前五十卷,乃本论之主体。(二)摄决择分,显扬十七地之深义,为其次之三十卷。(三)摄释分,解释诸经之仪则,为卷八十一、卷八十二。(四)摄异门分,阐释经中所有诸法之名义差别,为卷八十三、卷八十四。 (五)摄事分,明释三藏之要义,为最后之十六卷。 更多:https://www.bmcx.com/
除玄奘所译之外,本论之异译本有北凉昙无谶之菩萨地持经(十卷)、刘宋求那跋摩之菩萨善戒经(九卷)、梁真谛之决定藏论(三卷),三本均为节译本。汉译本外,另有藏译本。本论之注疏极多,较重要者有论释一卷(最胜子等)、略纂十六卷(窥基)、疏十卷(神泰)、记二十四卷(遁伦)。[大唐内典录卷五、开元释教录卷八、卷十四、新编诸宗教藏总录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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