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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总有五分

摘自:法相辞典 - 朱芾煌

p1244 更多:https://www.bmcx.com/
瑜伽释九页云:今此论体、总有五分。一、本地分。略广分别十七地义。二、摄决择分。略摄决择十七地中深隐要义。三、摄释分。略摄解释诸经仪则。四、摄异门分。略摄经中所有诸法名义差别。五、摄事分。略摄三藏众要事义。此论既有如是五分;何故但名瑜伽师地?就初立名,故无有失。又一切法、无不皆是瑜伽师地。以瑜伽师、用一切法为依缘故。此中存略,且说十七。又十七地、具摄一切文义略尽。后之四分、皆为解释十七地中诸要文义;故亦不离瑜伽师地。由是此论、用十七地以为宗要。虽复通明诸乘境等;然说论者、问答决择诸法性相;意为菩萨、令于一切皆得善巧,修成佛果,利乐无穷。是故此论、属菩萨藏阿毗达磨。欲令菩萨得胜智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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