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蕴处界三科相摄

摘自:佛学次第统编 - 明·杨卓

  如论云:
  一、色蕴即十处十界及法处法界一分。
  二、识蕴即意处及七心界。
  三、余三蕴及色蕴一分,并诸无为,即法处法界。
  (五蕴)  (十二入)  (十八界)
          ┌眼┐     ┌眼
          │耳│     │耳
  色─色───┬→┤鼻├─────┤鼻
        │ │舌│     │舌
        ↓ └身┘     └身
       ┌│→─意───┬───意
   ┌受┐ ↑│ ┌色┐  ↓  ┌色 更多:https://www.bmcx.com/
   │想│ ││ │声│  │  │声
  名┤ ├┐│├→┤香├─→↓→─┤香
   │行┘│↑│ │味│  │  │味
   └识→↓┘↓ └触┘  │  └触
  无 为─┴→┴→─法──→↓→──法
               │  ┌眼识
               │  │耳识
               └──┤鼻识
                  │舌识
                  │身识
                  └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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