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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杂染论二种安立

摘自:法相辞典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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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八十九卷十三页云:复次有二安立业杂染论。一者、邪论,二者、正论。言邪论者:谓如是说:若有故思凡所造作诸不善业;一切决定当受恶趣。此论便谤修行梵行、能证涅盘。何以故?诸有情类、不易可得于现法中,无有故思造不善业;况在余生。若彼决定感恶趣者;便应无有解脱可得。是故当知此为邪论。若如是说,诸有故思造不善业,此业亦作亦增长者;定于当来受不可爱恶趣异熟。若有虽作、不增长者;彼彼法受为依止故;诸所造作或乐、或苦、当于造时,于现法中,此业决定或顺乐受,或顺苦受。诸有造作如是业已;若无追悔、不修对治、补特伽罗;彼于此业,若更增长,若不增长;此业虽定顺现法受;亦转令成顺恶趣受。于现法中,能障解脱。诸有造作如是业已;若生追悔、修习对治、补特伽罗;彼于此业,若不增长,若更增长;此业虽是顺恶趣受;亦转令顺现法受,不障解脱。是故此论、不名诽谤修习梵行能证涅盘。当知此论、是为正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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